林国豪 整理
说到新马传统的传统华人领袖,潮州领袖佘有进,应当是最显著的代表人物。他掌握了社会权力和非正式政治权力。他的社会权力来源由他所掌管超过一个世纪的义安公司。义安公司从1830年开始成为代表新加坡潮州社群的唯一方言会馆。当时潮州移民最关注的是宗教信仰和身后事,而义安公司就控制粤海清庙和公冢,等于控制了潮籍移民。
佘有进通过潮州社群经济结构中,占有主导地位的甘密和胡椒 农作物产业得到强大的经济力量,支撑社会权力。社团领袖和大部分潮人雇主的双重身份,让他在潮州社群的社会权力至高无上,难以挑战。
佘有进对英语的掌握,帮助他得到倾向英殖民地政府的非正式政治权力。他在商船当书记时与欧洲商人建立商业网络,同时他招待来访新加坡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大总督,让他收到英政府的青睐。
在1851年他常被委任为初审庭的陪审员,获得英籍民身份,受到英帝国的法律和外交的保护。他通过非正式政治权力来强化了他对义安公司的控制,同时巩固他的社会权力和在华社崇高的地位。
潮州领袖则是陈开顺为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他是唯一被柔佛政府承认的合法华人私会党义兴党的首领。他通过强制权力在新山开辟一条港湾,种植胡椒和甘密后,自认港主,从胡椒和甘密获得最大利益。后来他被柔佛天猛公任命为华人甲必丹,得到了非正式政治权力。
私会党首领,华人甲必丹和胡椒与甘密港主的身份,使他具有无上的权威。他可在他的港内可以随意雇佣和解雇任何人,并控制他们的生活方式。这强制权力也被他用于增进和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福建领袖方面,章芳琳与父亲章三潮是著名的商家,通过承包鸦片赚取一大笔利润。父子俩领导的长泰小集团曾试图与陈金钟家族争取对福建社群 社会权力的控制。不过,由于对方控制天福宫,所以他创建在天福宫权力 以外的社会权力中心,长泰会馆。
他多次向清朝政府捐很多钱赈济祖国的灾民,让他成为首个获得清朝政府赐予虚衔的华侨,得到来自中国的非正式政治权力。英殖民地政府因为有捐钱修公园、市场、马路,完善消防队等贡献,封他为太平绅士,委任为保良局委员,参与议政,得到来自殖民地政府的非正式政治权力。长泰小集团也有一定的强制权力,曾与海山党有瓜葛,争取税受饷的承包权。
福建领袖陈笃生在新马早期历史上,亦是地位非凡。他与英国朋友一起做生意致富后,在1839年取代薛佛记在恒山亭的地位。他后来推动创建后来取代恒山亭成为福建社群活动中心的天福宫。他利用财富和他慷慨捐钱,为饿死街头的人捐棺,安葬他们等举动让他获得福建社群的支持,得到社会权力。他修建医院,对社会有贡献。殖民地政府封他为太平绅士,得到了非正式政治权力。这非正式权力进一步帮助他巩固在福建社群的社会权力和地位。
对我来说,新加坡早期的华人方言群的权力结构有三种类型。其一,社会权力。它是建立在会馆和宗亲会等方言社会组织的控制上,在权力结构中占主导地位。其二,非正式政治权力,建立在英殖民政府和中国政府关系上,比较不规则和隐盖。其三,强制权力。主要依赖私会党关系和黑社会势力。只要掌握当中两种或三种权力的人士,就能成为最具权力的方言社群领袖,甚至能成为新加坡华社的领导。
拿福建领袖薛佛记来说,他是当时新加坡最大的地主,非常有钱,因为财力和社会地位他被委任为恒山亭的首领,而控制恒山亭,就掌握了社会权力。因为当时恒山亭是拥有相当大权力的福建社群组织,从最开始负责管理早期移民最关注公冢之外,后来负责处理福建社群的重要事物。精通英语让他从英殖民地政府获得非正式政治权力,使它占据恒山亭领导层的高位。
福建领袖陈嘉庚的话,他是一名巨商,拥有许多胶园和工厂。通过创办华侨中学和南洋大学,以及担任新加坡中华总上会的创办人和委员得到社会权力。他曾筹集5万元资助孙中山就任南京临时大总统的费用,后来转而支持共产党,率领华侨支持中国抗日,被委任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有了来自中国的非正式政治权力。
陈金钟也是很好的例子,他继承父亲陈笃生的遗产,成为当时福建社群龙头组织“天福宫福建会馆”的第一任总理,掌握社会权力。他受英殖民地政府封为太平绅士,委任为新加坡市政局委员,又被默认为华社的甲必丹。泰王和日本政府也都分别赏赐他勋章。他从这三方得来的非正式政治权力帮助他巩固在福建社群的社会权力。
陈金钟也是福建义兴党的领袖;对英国殖民地政府来说,他具有足够的强制力量协助政府解决一些纠纷,如吡叻州王位的纠纷,所以特别重视他。因此,这强制权力不只让他增进商业利益,还让他得到非正式政治权力。
福建领袖是林义顺作为孙中山的重要捐助人,热心支持革命,得到了来自中国政府的非正式政治权力。这权力加上他巨大的财力,让他两度获选为新加坡总商会会长。然而,他知道这权力会随着国民党政权的起落受影响,为了巩固他在华人社会的领导地位,他成立新加坡潮州八邑会馆,争取到大部分潮人的支持,得到社会权力。
另一位福建领袖陈金声是创办“金声公司”,逐渐致富。他乐善好施,热心公益,被华族社会推崇为领袖,获得社会权力。后来殖民地政府封他为太平绅士。1857年他捐款1万3千元促殖民政府兴建蓄水池,并建引水设备,引食用水入市区,但钱后来给政府花掉了。他还出资铺路,即今天新加坡的“金声路”。 到了1864年他被委任为陪审员,获得非官方政治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