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月的整体消费价格指数 (CPI) 有所上涨。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贸工部发布的联合文告显示,上个月的整体消费价格指数达到百分之0.7,高于1月的百分之0.2。
这主要是因为受到私人陆路交通费用的推动,以及核心通货膨胀率的增幅所导致。
文告指出,私人陆路交通费用在上个月上涨百分之4.2,比前个月的百分之1.9来得高。
电力和煤气价格则在1月下降百分之9.7后,在2月进一步下跌百分之9.8。
与此同时,上个月的食品通胀率略微增加,达到百分之1.6。住宿费用则保持平稳,和前个月相同,达到百分之0.5。
不包括私人陆路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的核心通胀率在2月为百分之0.2,和1月的负百分之0.2,形成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