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53岁妇女因屡次在公共场合里不戴口罩,今天早上被警方逮捕,并且在同天被控上法庭。
根据移民与关卡局和新加坡警察部队联合发表的文告,涉案的53岁妇女因在住家以外的地点不戴口罩,提高他人可能染上2019冠状病毒疾病的风险,而触犯了本地传染病法令和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
妇女今天被警方逮捕,并且通过视讯面控。
案情显示,妇女是在去年6月28号从英国回返我国。她在抵境后需要履行14天的居家隔离,但她却在市中心的一间酒店进行隔离时,多次离开房间并且没有佩戴口罩。
文告也显示,女子还在其他四个场合被发现没有佩戴口罩,分别在去年12月2号在余东璇街的一个购物商场里,以及在这个月15、18和21号,分别在湾景道和培英街附近的商场,以及在国家法院外未戴口罩。
警方指出,妇女很可能还涉及其他拒戴口罩的案件,案件仍在调查中。
抵触传染病法令的最高刑罚为罚款高达1万元或坐牢长达6个月,或两者兼施。
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人士,同样可面对最高1万元的罚款或坐牢长达6个月,或两者兼施。